中国专利法规定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专利法书籍外观设计三种,其中发明专利是最主要的一种。由于发明专利需要进行实质审查才能授权,因此在我国专利类型中的技术含量最高。 发明专利保护实现某项产品或方法的技术方案,因此可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
发明专利要求的技术含量较高,特别是对新颖性、创造性的要求较高,因此存在一定的授权难度,但授权后的权利稳定性更高。发明专利申请要经过受理、初步审查、公布、实质审查和授权/驳回五个阶段,因此,授权/驳回时间相对较长,一般均需要至少1.5年以上。
这里我们首先要问什么是发明?多数国家的专利法没有给发明下定义,至于学者对发明的定义则是众说纷纭。了解和分析各国专利法对发明的规定,可以认为,发明是发明人运用自然规律而提出解决某一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所以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指出“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人只有将这种技术方案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通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查,特别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申请人还应按期办理登记手续和缴纳当年年费,这项发明专利申请才能正式成为一项具有专利多种属性的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值得指出的是,发明不同于发现。发现是揭示自然界已经存在的但尚未被人们所认识的自然规律和本质。而发明创造则是运用自然规律或本质去解决具体问题的技术方案。
发现是不能获得专利的。只有发明才能获得专利。这里还应当指出的是,专利法中所指的发明仅仅是一项解决某一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尽管这种技术方案的构思,在获得专利权时,有的还没有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用于工业生产,制造成某种具体的物品,所以这是一种无形的知识财产。但也不能将这种技术方案的构思与那些只是单纯地提出技术名称和设想,或者仅仅表示一种愿望,而究竟如何实现,无明确的具体办法,也不具备将来有实现的可能性的愿望相提并论。显然,后者是不能成为专利法中所称的发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