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设计的原则:
1、明确目的要求:商标设计应在详尽明了设计对象的使用目的、适用范畴及有关法规等有关情况和深刻领会其功能性要求的前提下进行。
2、美观新颖,简单鲜明:商标美观大方,构思新颖,别致有趣,不落俗套,才能引人注目,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商品形象,激发购买欲望。简单鲜明,构思流畅,色彩明快,才便于顾客记忆和识别,留下深刻的印象。
3、实现的可行性,方便传播:商标设计须充分考虑其实现的可行性,针对其应用型式、材料和制作条件采取相应的设计手段,同时还要顾及应用于其它视觉传播方式(如印刷、广告、映像等)或放大、缩小时的视觉效果。
4、展现自我,适应实际:商标应能充分体现企业或商品的性质、特点和风格,表现商品的特色,这是商标成功设计的基础。不仅如此,商标设计还应与实际情况相联系,要与商标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相联系,使人联想到商品或服务特点,把商标构思的立意充分体现出来。企业的经营活动,皆围绕市场的实际情况运作的,因此,商标设计须与该等实际情况相适应,包括商品的名称、图案、色彩、发音等都要考虑目标市场的风俗习惯、审美观点、语言等方面的要求。
5、切忌模仿,避免过分夸张:对设计巧妙的商标是应该学习和借鉴的,但过分模仿他人商标,将会使自身的商标独创独创性。这不但会失去自己商标的特点,给人们以似曾相识的感觉,印象淡薄,还会引起顾客心理上的反感和企业间的法律纠纷。商标设计运用一定的艺术是必要的,但不能过分夸张,脱离生活实际,给人以莫名其妙的感觉,带来不良效果。
6、符合社会审美要求和法律规范:商标设计要符合作用对象的直观接受能力、社会的审美意识、社会心理和禁忌。另外,更为重要的是还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等相同或类似的文字、图形等要素不得作为商标进行使用。
7、繁简适中,易读易记:既要充分考虑易于识别和记忆,又要注意文字或图形太简单,而失去显著特征。
8、遵循标志艺术规律:创造性的探求恰切的艺术表现形式和手法,锤炼出精当的艺术语言使设计的标志具有高度整体美感、获得最佳视觉效果,是商标设计艺术追求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