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抢先:专利法规定对专利保护实行申请在先原则,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专利的人。因此,企业的发明创造要先申请专利。
2)广告:有时申请专利的主要目的不在专利保护,而是为了广告宣传,例如,在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专利产品,我厂首创”以起促销作用。还有人申请专利是为了转让技术,专利文献就成了其最好的技术转让广告。
3)防卫:一是通过申请专利防止他人盗用自己的产品和方法申请专利,然后反过来诬告自己"侵权";二是在专利文献上将发明内容公开,通过公开专利申请的内容来防止他人抢先申请专利反过来告自己。
4)垄断:许多企业事情申请专利不是为了转让技术,而是为了垄断制造、使用或销售其产品和方法的权利。
5)抑制:有些企业申请专利时估计到取得专利权后在告他人侵权时有可能被他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而难以告倒竞争对手,但其申请专利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打专利官司抑制和消耗对手的精力,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主动。
6)储备:有时申请专利,并不是急于将该专利技术开发成产品投放市场,而是储备技术,待前一代产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时,再推出第二代产品。
7)索赔:有些企业申请专利不是为了垄断生产、使用权,也不是为了转让技术,而是为了有朝一日通过打官司获得巨额索赔金。
8)无形资产融资:温州市东启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用所拥有的1个发明专利及9个实用新型专利,成功获得洞头农信联社的贷款300万元。这笔洞头县首例专利权质押贷款,从市科技局了解到,专利权质押贷款的推出,自2009年至2011年已有20家温州企业从银行融资7857万元。
9)项目申报需求: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型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等,尤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后可减免40% 企业所得税及根据地方政策的扶持奖金,一般为10万)如果没有专利权(可以用软件著作权替代)是不可能认定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