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专用权:
1、商标专用权的概念。
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2、商标专用权的内容。
商标专用权的内容,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和续展权等。其中最重要的是专有使用权和禁止权。(商标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注册人在国家商标总局核准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商标禁止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可以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擅自在与其核准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权利。)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仿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仿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6)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以上说明,侵犯、乱用、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予以依法处理。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犯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