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被驳回,是商标申请人最不愿意见到的情况。赶快了解一下商标被驳回的常见理由,申请注册时别犯错。
他人注册在先
商标进行审查时,第一步就是对数据库进行检索,如果发现同一种商品的同一类在近似商标上已经被很多人提出申请注册时,就会根据“申请在先原则”驳回时间上在后提出申请的个人或企业。
因为一些企业或个人没有经验,不熟悉商标注册流程,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前没有进行商标近似查询,造成申请商标与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相同的情况,导致商标驳回,白白损失了注册费。如果你找到专业的代理机构,在申请商标前就会对商标进行仔细查询,很大程度上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描述性词语
行业内通用的名称以及仅仅描述了产品特征的词语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如“苹果”不可作为水果的商标,“蜡染”也不可作为布的商标。对商品描述的词语会影响他人的理解,因此这种情况会被判定予以驳回。
商标缺乏显著特征
当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如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时,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商标的显著性是商标区别于别的商标的必要特性,一个商标如果没有显著性,就算申请下来也不会吸引消费者。
用了不被允许注册的标志
《商标法》规定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国旗、国歌在内的若干种不可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标志,其中,地名以及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产地产生误认的名称或标志都不可注册为商标,若不小心使用了不被允许的标志作为商标注册,则会被驳回,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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