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又被人们称作“电子商标”,很多人因此把它和商标混淆,到底两者有何区别呢?小编在下文将为大家介绍一番,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域名又被人们称作“电子商标”,但域名与传统商标注册又有区别,分别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Ⅰ. 使用范围
传统商标的种类和构成有很多种,并且一个商标可以运用到其注册的不同产品中,并且允许同时使用;但域名在整个互联网上都是唯一的。
Ⅱ. 地域性
传统商标在A国注册得到法律保护并不意味着它在B国也同样受发了保护,必须在B国重新申请注册才能得到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这是由工业产权的地域性决定的;但是域名并没有这样的限制,由于互联网是全球化的,不受地域的限制,网络全球化,所以也要求域名必须具有唯一性,这两个性质是相辅相成的。
Ⅲ. 相似性侵权界定
传统商标在申请注册时,要求不允许与现有商标拥有相同或相似的文字、图案和组合;但域名对文字相似性没有限制。因为域名有长度限制,全球域名注册的最大容量不超过43亿,如果规定近似域名不得注册,从经济学角度是没有效益的,并且域名由计算机系统识别,计算机对非常相似的域名也可以精确地区分开来,绝不会出现混淆情况。(又是唯一性的功劳)
Ⅳ. 联合保护措施
企业的主商标可以通过注册联合商标来保护,比如联合利华以及它旗下其他子品牌;但这样的保护手段在互联网域名身上是很难实现的。
相对域名侵权,商标侵权的严重性更甚。如何保护好自己的商标权,如何改变山寨遍地的现状呢?
首先,企业应该加强品牌意识,加大对商标保护的力度,在这里凯耀网可以为企业提供相关专业知识的咨询服务,并能够为企业制定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其次是针对附加值高、技术含量比较高的产品,建立优先保护机制,一旦出现侵权事件,企业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方式去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对侵权行为实施制止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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