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即版权”。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
一、版权登记相关概念
1.什么是版权
“著作权即版权”。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著作权包括以下十七项权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2.软件著作权的内容
软件著作人身权指的是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
软件著作财产权指的是专有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转让权。其中专有使用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专有使用权。
二、常见的软件侵权盗版行为有哪些
1. 硬盘预装盗版。厂商、系统集成商或电脑销售商在电脑中为客户预先安装操作系统或一些应用软件,这便是通常所说的软件预装。然而,如果预先安装的软件并未得到授权,并非从正常途径获得甚至是销售商自己非法复制的,那么这就构成了软件的非法预装。
2. 网络盗版。我们经常会发现有一些网站提供免费或有偿下载的软件,如果这些软件是没有经过合法的授权的,下载这些软件就是非法下载。这种在互联网上非法上传权利人的软件供他人下载的行为就构成网络盗版。
3. 用户盗版。这是业界公认的给产业发展带来损失较大的盗版形式。简单地说,就是用户特别是企业用户未经许可或者超许可范围商业性使用他人软件。例如:用户购买了一套正版软件,就意味着允许用户在一台电脑上使用该软件的权利。如果该用户在两台或两台以上电脑使用该软件,就构成侵权使用。
三、为何要使用正版软件
1、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益处
使用正版软件,企业用户不必担心质量问题而造成IT系统故障;同时,保证软
件产品可以得到必要的升级和维护,进而确保整个IT系统的及时更新和安全运行。使用正版软件可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规避法律风险,推动社会大众对企业品牌形象的认可。
2、企业使用盗版软件的危害
首先,盗版软件危害企业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业务运行。盗版软件容易遭受病毒攻击,造成核心数据丢失等后果,给企业经营业务造成严重危害;使用盗版软件企业由于无法得到供应商服务,使得盗版软件企业由于无法得到供应商服务,使用企业用户不能得到升级保证和技术支持服务,从而影响了整个系统的安全稳定。
其次,使用盗版软件也会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使用盗版软件是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企业如果使用非法复制的软件,则将使自己面临法律的制裁,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
四、有关侵权处罚的一些规定
1.《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条例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年)》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五、有关投诉的一些规定
1. 《著作权法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五条
本办法列举的违法行为,由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依法查封和押地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六条
国家版权局可以查处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行为,以及认为应当由其查处的其他违法行为。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本辖区发生的违法行为。汕头市版权局负责查处本市范围内发生的违法行为。
3.《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投诉人就本办法列举的违法行为申请立案查处的,应当提交申请书、权利证明、被侵权作品(或者制品)以及其他证据。
申请书应当说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申请查处所根据的主要事实、理由。
投诉人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当由代理人出示委托书。
4.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所有投诉资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六、怎样办理版权登记
1. 作品版权登记的作用
作品登记后,权利人可以及时、方便、快捷地举证,有效防止他人侵权仿冒。利用版权登记,可以制止他人擅自使用或抢先注册自己的未注册商标以及非知名商品的装潢;可以保护自己已失效的外观设计专利,制止他人以不正当手段使用自己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制止他人抄袭、模仿产品说明书、广告词、企业形象照片、产品照片的行为等。
2. 办理版权登记的单位
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
3. 申请登记时,按规定应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两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两份;
(2)个人作者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4)合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5)职务作品申请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6)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四张(不大于3R,可用电脑打印),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
编辑:IPRdaily 彭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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