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具有法律授予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等特征。法律授予性是指知识产权的范围和产生都有法律作出规定,并非任何形式的智力成果都能产生专有权,也并非因智力成果的产生而自然直接地产生专有权。时间性是指知识产权的财产权部分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受到法律保护,超过这个期限后进入公有领域。地域性是指知识产权根据一国法律取得,只在该国内生效,他国没有承认和保护该权利的义务。
专利权的保护是有地域限制的,也就是说一项专利权只能在该国法律主权延及的范围内受保护。如果没有按照《巴黎公约》规定进行单一国家专利申请或者没有进行PCT国际专利申请,由于专利授权的基础是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而新颖性的标准是全世界范围内未被公开,所以不论是哪国的专利公开,还是其它出版物公开的技术都已经没有新颖性了,因此即使该技术在本国获得授权也不会被其他国家保护。
单一国家专利申请
单一国家专利申请是指通过巴黎公约途径或互惠的双边协定进行申请。其中按照巴黎公约申请是指可以向《巴黎公约》的一个成员国(《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之一)分别提交专利申请,然后在首次提交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之内分别向《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提交专利申请,从而在所有其他成员国享有首次申请的申请日。
PCT国际专利申请
国际专利申请是指依据《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申请,又称PCT申请。PCT是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简称,是专利领域进行合作的一个国际性条约。其产生是为了解决就同一发明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时,如何减少申请人和各个专利局的重复劳动,在此背景下,于1970年6月在华盛顿签订,1978年1月生效,同年6月实施。我国于1994年1月1日加入PCT,同时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国际检索单位、国际初步审查单位,接受中国公民、居民、单位提出的国际申请。
PCT国际专利申请的途径
PCT国际专利申请由专利申请人向其主管受理局提交,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局进行国际公开,并由国际检索单位进行国际检索。对于中国申请人而言,须自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直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一份用中文或英文撰写的申请,一旦确定了国际申请日,则该申请在PCT的所有成员国自国际申请日起具有正规国家申请的效力。申请人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向欲获得专利的多个国家专利局提交申请的译文,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PCT国际专利申请的优点
1、只需提交一份国际专利申请,就可以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而不必向每一个国家分别提交专利申请,为专利申请人向外国申请专利提供了方便;
2、外国提出普通专利申请时,通过PCT,专利申请人可以在首次提交专利申请之后的二十个月内办理国际专利申请进入每一个国家的手续;如果要求了国际初步审查,还可以在首次提交专利申请之日后的三十个月内办理国际专利申请进入每一个国家的手续。这样便延长了进入国家阶段的时间。利用这段时间,专利申请人可以对市场、对发明的商业前景以及其他因素进行调查,在花费较大资金进入国家阶段之前,决定是否继续申请外国专利。若经过调查,决定不向外国申请专利,则可以节省费用。
3、在国际阶段,申请人会收到一份国际检索报告和一份专利性初步报告。根据这些报告,申请人可初步判断自己的发明是否具专利性,然后根据需要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办理进入多个国家的手续,即提交国际申请的译文和缴纳相应的费用。
4、申请人可使用自己熟悉的语言(中文或英文)撰写申请文件,并直接递交到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5、申请人可根据国际检索报告和专利性初步报告,修改申请文件。
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留言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如删除或支付稿酬,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