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又到了月饼君扎堆儿登场的时候了。五仁的、莲蓉的、枣泥的;椰蓉的、芝士的、蔓越莓的……种类多了去了,碰到没吃过的口味或者没见过的牌子,大家总想尝尝。在不知道哪个月饼好吃的情况下,要怎么挑选呢?小编发现,通常情况下大家的选择都是颜值优先的,哪个长得好看就买哪个呗!所以在很大程度上,消费者会买哪种月饼,是取决于月饼包装的(长得美就是优势)! 正因如此,一些企业也会很用心地开发设计产品的包装,可是当这款包装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后,就会引来大量的跟风现象,篡改、抄袭比比皆是,自己辛苦做出的原创包装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被抄去了,这伤透了那些专注于原创的企业和设计师们。
抄袭成风,就无可奈何吗?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办法总是有的。今天,小编就推荐几种可以有效保护产品包装设计的方法。 1、注册商标
通常人们认为商标就是企业的名称或标志。但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商标法规定,起到区别作用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利用商标保护的方式有两种:1.将包装上有特点且广泛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平面图片注册为商标进行保护。2.将整个产品的包装作为一个三维标志,申请注册立体商标保护。
注册商标后,能有效指明商品来源,若此时有人恶意模仿,则会面临侵犯他人商标的指控,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想要侵权的人能够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2、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指将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若陷入侵权纠纷中,外观设计专利可作为直接证据,用来证明该企业产品包装原创性的事实,为企业争取维权时间,节省了企业成本和资源;若未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要证明自身企业没有侵权就要进行证据收集,不过这个过程就会变得复杂很多。所以企业在完成产品包装设计时,一定要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只有这样自己特有的产品包装才能得到进一步保护,才能起到强有力的事前防御效果。 3、著作权保护
凡是有特色的原创包装设计(图案、文字、色彩或者其组合具有独创性),都可以得到著作权的保护。
虽说《著作权法》规定作品一经产生就自动取得著作权。但在实际诉讼过程中,如何证明你就是产品包装设计的著作权人呢?总不能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啊,法律是讲求证据的。那么问题就来了:作品的原件还留着吗?底稿还在吗?是否发表过,出版刊物有保留吗......这些都可以作为享有著作权的初步证据,但在举证时,权利人常出现举证不全,或根本无法提供有效证据的情况,为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一张著作权登记证书还是很有必要的。
著作权登记程序简单,且保护期长达50年,特别适合保护包装种类丰富,变化性强的商品,比如月饼盒特有包装图案等。同时,不局限于保护图案在包装盒上的使用,海报、门头处使用的相同图案也受到保护。 4、《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产品包装属于原创设计,且具有较高知名度,则可以主张其构成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也可获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他人无权使用已认定为知名产品的特有名称。
《反不正当竞争法》只有在不正当竞争已发生时,才会进行保护,是一种相对被动的保护方式。
我国对商品包装并没有单独作为一项权利来进行明确的界定,所以若想要全面保护商品包装,必须从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方面多管齐下,毕竟优势互补才能做到周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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