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情包的用途,一般有两种:用途一、斗图(这年头要是没几个表情包,谁还好意思聊天儿啊);用途二、商业价值开发(形象授权、开发周边等等,当然是越多越好喽~)。普通群众选择用途一,比如小编我。那非一般的群众会怎么做呢?视线往下走——
这些表情包有没有很熟悉?其实它们都来自同一个地方——12栋文化。该公司旗下有珀尔兔、长草颜文字、制冷少女等众多原创大热IP形象。 除了创造出这些大热IP形象外,12栋文化还衍生出了表情包的众多周边产品,如漫画、玩偶、手机壳等。
制冷少女漫画
长草颜文字玩偶
当然也少不了与各大知名企业的合作:旺旺、小米、腾讯、周大福、京东、中信银行等。
旺仔牛奶与长草颜文字
长草颜文字与QQ(皮肤、挂件、个性签名框、表情)
中信银行、京东与12栋工作室合作的京东白条信用卡
在综艺节目中也能看到其与节目制作方的合作:《快乐大本营》、《奇葩说》、《了不起的挑战》等。 快乐大本营与制冷少女
奇葩说与制冷少女
了不起的挑战与制冷少女
12栋文化对表情包的商业开发做的很成功,其中每个IP单月授权费就达300多万元,收益相当可观。
表情包都有著作权吗?
现在网络上出现的表情包种类还是很杂乱的,有正经的(12栋文化的“正经人”表情包):著作权属明确、具有独创性、属于艺术范畴。 也有不正经的,如图。像这种简单的表情包,制作过程简单,做工粗糙,是否具备独创性很难判断,未必够得上作品的标准,不一定享有著作权。另外,制作者很难被找到,他们通常也不会署名。当然,把这种表情包(粗制滥造)用作商业用途,虽然不侵权,但毁生意的可能性更大吧。
表情包的著作权属于谁?
《著作权法》第二章第二节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使用别人的表情包侵权吗?
1、合理使用没关系,商业使用属侵权。什么是合理使用?如果你只是将表情包作为传情达意的工具,以情感表达的方式使用,比如将表情包用于写帖子、发微博、微信聊天吐个槽什么的,像这些不涉及商业的个人行为,均不视作侵权,也就是说其符合合理使用的范围,符合《著作权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为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但如果将表情包用于商业,如贩卖周边、拍电影等行为,就侵犯了原作者的财产著作权;若将其擅自使用在自家产品的推广活动中,无论你是否作为盈利性质使用,都不构成合理使用。侵害了著作权人对美术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中的复制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
2、想要用于商业行为,又不想因侵权给自己惹麻烦,那就要在使用作品前得到著作权人的授权,并支付合理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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