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1日,新《广告法》实施,关于极限用词一时间成为风口浪尖,众多公司纷纷中枪倒地。 因投诉被迫改第二的锤子广告
《广告法》规定,违反使用极限用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可吊销营业执照。 文案和美工被逼疯
是不是使用“最”字就违法呢?那使用“最大”就违法吗?
2015年3月7日,一消费者将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投诉至郑州市工商局:宣传语“2016最大的礼包是思念”涉嫌违法。6月14日,郑州市工商局做出决定——不违法。
决定书影印件
请注意,干货来了——到底哪里不违法?
下图内容是《关于在礼品包上使用“最大的礼包是思念”的宣传用语的答复及情况说明》。该说明是思念公司知识产权法律顾问——河南先风知识产权集团法师团(法务律师团)的集体智慧结晶。
不要曲解《广告法》,并非所有的极限用词都不允许使用,具体情况要与具体语境结合分析。在不误导消费者或存在证据确实能证明事实存在的,仍然可以使用相关词语。
如今法律越来越严,消费者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不乏有职业投诉人一直致力于改善中国的执法水平,热心为工商执法部门提供违法线索,企业一不留神就可能栽了跟头。尤其是快消品行业,包装和广告更新频率极高,投放的市场也非常广阔,投诉可是每个地方的工商管理部门都能受理,而且具有处罚权利,一旦禁止商品销售,损失不可计量。
术业有专攻,先风知识产权集团一直专注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找到先风,找到解决之道!两天时间看思念公司轻松过关,先风的法师团功不可没。你不想认识一下玩转新《广告法》的法师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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