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遇到多起版权纠纷案件,比如公司原员工离职时与公司发生分歧,离职后擅自使用公司花钱设计的图形注册商标,并通过商标局初审公告,该公司提出异议,只因设计作品定稿后未即刻登记版权,后期补充的证据皆不被审核机构认可,维权路艰难曲折,现已走向司法程序,时间上、金钱上都远比办理一个版权登记多得多,结果还不一定成功。
版权登记,不侵权的时候,不知道它的重要性,一旦遇到侵权纠纷就会发现,其实这些纠纷仅仅一张版权登记证书就可以轻松解决,当然,前提是你的版权登记时间要早于侵权人的侵权时间。如果等知道别人侵权了再去补一个版权登记证书,晚了,审核机构不会认的,要想证明这个版权是你的,办法是有,只是要比登记一个版权的程序要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困难增加了N倍!
所以,先风知识产权集团向泽文律师建议大家—— 严谨起见,为证明版权,以下内容请形成习惯:
设计一出,马上版权登记。
产品要做外观专利,即使失效,亦可作为版权的佐证。
改正电脑里边文件形成时间即为版权生成时间的错误认识,因为都可以通过软件修改,存在不可信的可能性。
设计师要有强烈的版权意识,作品形成以后,马上邮箱发给自己。
此种情形,法院默认存储在邮箱服务器上的作品真实可信,若出现版权纠纷,直接公证邮件内容即可。
文字作品要署名,美术作品要打公司水印,《著作权法》规定若无相反证明,作品上署名的为作者。
利用时间戳保护系统证明版权(此方法目前在人民法院判例中普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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