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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贵”就可以不交专利费?胡扯!

发布日期:2021-11-09      来源:iDoNews 专栏      点击:

“拿起筷子吃肉,放下筷子骂娘”。

  这句话可能跟当下魅族“欠费”高通后的反映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魅族可能更甚一步,因为它还没放下“筷子”。

  在回应为何拖欠高通多年专利费时,魅族抛出了一个令人诧异的观点“太贵了”。与此同时,它在媒体沟通上还强调高通在收取专利费时,违反“公平、合理和非歧视的许可义务”,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事实上,如果觉得星巴克太贵,你可以不喝。比如去喝奶茶,但是,作为顾客一边坐在咖啡厅常年喝咖啡,一边常年不付费,咖啡店忍无可忍起诉你付费时,你坐在咖啡店喝着咖啡,还义正言辞的对围观人群说,“看,不是我不尊重他的劳动,只是他卖的太贵了”。

  这样做很难得到围观人群及行业从业者的认同。

  面对高通起诉索赔专利费用,魅族没有另行起诉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而是开了一场媒体沟通会。

  据报道,在短短十多分钟的沟通会上,魅族副总裁李楠面对高通指责魅族没有谈判诚意一说,反击称,高通谈判并无诚意。因为高通的专利收费标准并不平等也不合理。

  此外,有观点认为,魅族迟迟不愿意给高通交专利费,是因为太贵;也有观点,大部分手机厂商都不愿意交专利费;还有观点认为,以魅族为代表的个别手机厂商长期拖欠费用,是因为它们并不使用高通芯片产品,所以有底气。

  那么,高通收取的专利费用标准到底贵不贵?高通向魅族收取的到底是何种类型专利费?是不是不使用高通芯片就可以拒交专利费?

  “贵或不贵”:一是主观感受,二要看跟谁比

  在智能手机领域的专利大战中,最具影响力的莫过于苹果诉三星专利侵权案。

  2011年4月15日,苹果(Apple)向美国北加州圣荷西联邦地方法院对三星(Samsung)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包括三件发明专利和四件外观设计专利,其中,三件发明专利是与触控技术相关的专利,而四件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圆角矩形设计、应用图标设计等智能手机外观及交互界面相关的专利。

  而在侵权索赔上,起初,苹果提起的三件发明专利的索赔金额标准为2.02美元/台、3.01美元/台和2.02美元/台,而四件外观设计专利的索赔金额标准为24美元,相当于6美元/台。

  而回归到高通诉魅族索赔专利许可费案件中,高通向魅族收取的许可费用标准为:3G设备(包括3G/4G多模设备)收取5%的许可费,对包括3模LTE-TDD在内的4G设备如不实施CDMA或WCDMA则收取3.5%的许可费,在上述每种情况中许可费基数为设备净售价的65%。

  简单说,一台净售价2000元的手机,需支付的专利费用大概为45.5元至65元,大约为7美元至10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苹果诉三星专利侵权案中,每件发明专利的索赔标准为2美元至3美元不等,而在高通许可手机厂商使用必要专利时,许可使用不只一件专利,而是一个包含3G(WCDMA和CDMA2000)及4G(LTE)无线通信标准的“专利包”。

  显然,与苹果诉三星专利侵权案中的索赔标准相比,高通向手机厂商收取的专利费用标准,很难说贵。

  当然,“贵或不贵”本身是个主观感受,魅族的手机卖1000元或2000元到底贵不贵,不同的消费人群也会有不同的答案。

  “交或不交”:不是没使用高通芯片就可以免责

  在高通诉魅族索赔专利费用案件中,高通向法院提出了三项诉讼请求,包括:1)请求法院判决Qualcomm向魅族提供的专利许可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和Qualcomm所承担的公平、合理和非歧视的许可义务;2)请求法院判决Qualcomm向魅族提供的专利许可条件,构成Qualcomm与魅族之间针对移动终端中所实施的Qualcomm中国基本专利的专利许可协议的基础;3)请求判令魅族赔偿损失5.2亿元。

  其中,前两项诉讼请求均是为了确认其没有“因人而异”或“以大欺小”设置不同的谈判条件或许可协议,而是按照此前国家发改委的要求,与使用其专利的各类厂商提供“一视同仁”的许可协议和条件。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所涉专利许可仅限与3G(WCDMA和CDMA2000)及4G(LTE)无线通信标准相关的专利。

  简单说,高通据以起诉的是其所拥有的3G、4G标准必要专利,而所谓“标准必要专利”,就是从3G、4G终端生产、制造都不能规避的专利且必须使用的专利。

  因此,以魅族为代表的一些未使用高通芯片的手机厂商,是否需要向高通支付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用,关键在于它们是否在生产、制造3G、4G终端或手机。

  一如魅族李楠所言,“魅族不是一个基础核心技术领先的品牌,我们的专利主要在外观设计方面”。

  因此,长于“外观设计”的魅族,手里并没有什么核心专利或标准必要专利,可以拿出来跟高通谈交叉许可,那么,高通按照向国家发改委提交的整改方案,向魅族收取有关3G、4G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费用,并无不当。

  “退或不退”:诺基亚可以退出市场,魅族一样可以

  在面对汹涌而至的智能手机浪潮时,传统手机巨头诺基亚、摩托罗拉等相继淡出市场。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难以适应市场的厂商就应该退出市场,对于魅族来说,如果不擅长、也不愿意投入通信技术研发或标准制定,其完全可以退出智能手机市场。

  当前智能手机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仅凭硬件赚取丰厚收益的好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如果魅族既不考虑出海圈地海外市场,也不希望改变商业模式,依旧想从硬件中赚取更多收益,那么,它迟早会被市场“优胜略汰”掉。

  但是,如果魅族希望继续从事手机生产、制造和销售,就应该尊重知识产权,遵守市场规则和法律规定,积极履行使用他人专利应承担的付费义务。

  近一年以来,魅族自身也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申请力度,魅族自身未来也不希望自身的优质专利被他人无偿使用,而如今面对自己使用他人专利所表现出的态度,可能只会让更多的市场参与者抱有“侥幸心理”或陷入恶性循环——今朝你拖欠别人许可费,未来他人也会效仿你拖欠你的许可费。

  魅族李楠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早在2009年开始就与高通保持沟通。但直至现在,近7年时间魅族居然从未给高通支付过专利许可费,这多少让人会感到匪夷所思,也让人对智能手机从业者对知识产权尊重现状深感忧虑。

  当别人持续不断投入巨资搞研发、布局专利或参与标准标准时,一些厂商心里打的算盘似乎还是怎么抓住风口赚快钱落袋为安。

  显然,国内通信技术及产业如何摆脱对国外巨头的技术、专利和标准依赖,仅靠魅族这样的厂商估计是很难翻身的。

作者:李俊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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