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一个企业赖以发展的源泉,而专利,则是保护这股清泉不受污染的有力武器。我国第一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颁布于1984年,并于1985年正式实施。专利法的实施,从法律上承认了发明创造可以作为一种无形财产受到保护。该法出台之后,仅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申请总量超过200万件,创历史新高。我国对原创与创新的重视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然而近年来抄袭、仿冒、造假、山寨之风盛行,让许多坚持原创勇于创新的企业苦不堪言,市场陷入“诚信危机”。花费巨资与时间研发的新品甫一投入市场就被人仿冒,所付出的人力物力财力都毁于一旦,更损伤了品牌形象。大量“李鬼”的涌现,让真“李逵”苦不堪言。近日,深受其扰的中山市力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决心以法律武器,向违法侵权者宣战。
专利,保护自己
力能总经理纪启源先生告诉记者,力能的任何一款光源产品,都是公司原创设计和开发的,投入了大量的精力、财力和物力。一个小小的灯泡,从产品立项开始,到设计、开模,再到试产和量产,中间至少需要六个月的时间。所有的光源产品,小到一个配件,大到整灯结构和外观,都申请了国家专利。而力能申请专利的初衷,仅是为了保护自己。过去多年,力能一直坚持“和气生财”的原则,与同行之间保持着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良好关系。即使面对有些小厂的侵权行为,也处理得较为温和,双方调解点到为止。
近年来,虽市场大环境不是很好,但力能光源凭借过硬的质量和优异的性能档次,逐步占领国内中高端LED蜡烛泡的市场,销售业绩逆势上扬。同时,市场上也逐步出现大大小小几十家企业,在不同程度仿造力能专利的产品。更有甚者,不仅外观一致,就连配件尺寸都几乎一模一样。这些仿冒侵权的厂家,以低廉的价格忽悠经销商,蒙骗消费者,严重侵犯了力能的权益,给力能的品牌形象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为了遏制这股歪风,力能决心加大力度维权。目前,力能已经与中山市古镇知识产权维权中心、中国企业权益保护协会等机构联手,对数家侵权企业进行了检查处理,销毁了一部分专利侵权的配件,并责令侵权企业立即销毁模具及配件,召回侵权产品,不得再次生产和销售。
力能所获的一部分专利
纪启源表示,假若侵权企业同“李鬼”一样屡教不改,力能势必拿起法律武器,坚决打击专利侵权行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绝不姑息!
诚信,永无止境
采访过程中,纪启源拿出了一款灯泡,向我们详细解说了他从事照明行业19年来对诚信的坚守。纪启源告诉记者,与“李鬼”们相比,力能产品价格高的原因除了高昂的研发费用之外,还体现在选材、工艺、产品性能、寿命、服务等各个方面。以高档光源4.5W和5.5W金色蜡烛泡为例,其散热器毛坯加工后,经过5道抛光工序,采用先进的18K金电镀工艺,然后再全检合格后才能进仓。公司绝对不会用其他电镀工艺冒充18K金,以次充好。这就是力能的质量标准,
“人在做,天在看”,这是谈话过程中纪启源反复提到的一句话。他对记者说:“天是什么?就是良心,人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在现在行业抄袭风、山寨风盛行的非常态情况下,力能这种多年以来所坚守的诚信与良心显得更为难能可贵。
早在八十年前,鲁迅就说过:“捣鬼有术,也有效,然而有限,所以以此成大事者,古来无有。”市场经济也是法制经济,违法侵权者若是能够悔过自新、迷途知返,自然是善莫大焉。但如果学“李鬼”的不思悔改,势必会应了《红楼梦》里那句“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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