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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摄影作品的使用授权问题

发布日期:2021-11-09      来源:      点击:

  摄影是许多人的爱好和专业,并非只有拿着专业相机拍漂亮的照片才是拥有版权的作品,实际生活中,我们用手机随手拍摄到的照片都可以是一幅摄影作品。我们都习惯将自己拍到满意的作品放在网上给大家欣赏点赞,在传播出去之后,自然而然就会有人会在网上下载下来为自己所用,由于摄影作品本身可能涉及会到年代,拍摄的对象也有可能是人物,所以涉及到的授权问题也比较多。

  摄影作品保护期

  著作权法规定,摄影作品的保护期是自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将不再受保护。

  过了保护期的作品可以合理地使用。

  新闻图片

  《著作权法》中说明,时事新闻不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一般来说,用于新闻的照片,只要不超出合理使用的范围,我们是可以不需取得授权即可使用,但是在使用中需要尊重作者的人身权,要注明来源和作者。同理,新闻通讯在使用他人授权使用的照片时,也要注明作者,以及付相应报酬。新闻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拍摄的照片,一般是属于著作权归新闻社所有的职务作品。

  人物肖像

如果我们拍摄的是人,当我们拍这个人的时候,如不发表或用于其他用途,可以不用取得当事人授权拍摄,但是一旦用于其他用途或者发表时,则需要被拍摄者本人的授权许可。如一些汇编作品需要用到别人拍摄的照片,而里面又有人物时,那么汇编者不仅需要得到摄影作者的版权授权,同时还需获得被拍摄者的肖像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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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权||摄影作品的使用授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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