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每家拥有丰富的知识产权的硅谷公司都会费神去捍卫它。大公无私?或许吧。但这么做也会招来维权股东的攻击。不受保护的知识产权就像摆在桌面上的钱。
移动芯片制造商高通(Qualcomm)去年就面临了维权股东的质询。大股东Jana Partners认为高通应考虑剥离其利润率较高的专利授权业务部门。但Jana提出这个主张(最终被否决了)只是因为高通已经相当咄咄逼人:向其他公司提供自己的研发成果,收取高额专利费用作为交换。上周打官司刚输给谷歌(Google)的甲骨文公司(Oracle)也采取了激进手段,指控搜索巨擘谷歌在开发安卓(Android)操作系统时侵犯其专利。甲骨文的败诉令看重开放性的软件爱好者们鼓掌称快。但甲骨文的股东们原来有望进账90亿美元。
谷歌自身并不以积极主动著称。它只发起过两次专利侵权起诉——2013年起诉英国电信(BT)和本周起诉SimpleAir,但这两次都属报复行为。相比之下,来自Lex Machina的数据显示,微软(Microsoft)自2010年以来提起了13宗专利诉讼和191宗版权诉讼。谷歌可以说是因为相对年轻,但有半个世纪历史的英特尔(Intel)也选择远离官司和专利纠纷。
除了友好和懒惰,不采取行动也有很好的理由,例如,有的公司可能不愿意起诉自己的客户。但剥离知识产权成立一家单独的公司,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利大于弊。为此设立的公司可以更自由地将技术商业化——通过专利授权或起诉侵权者。随着科技公司逐渐成熟,他们需要从自己早期的创新中获利。北电网络(Nortel Networks)曾剥离其专利业务构成新的公司,不幸的是在其进入破产程序后才这么做。美国在线(AOL)在维权股东的攻击下,在2012年将其专利组合卖给了微软。未来,那些面对的挑战没那么严峻的企业也可能被迫求助于类似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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