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大家常常把红十字和医疗救援联系在一起。可很多市民不知道,这个标志如果出现在药店,则是属于违规使用。近日,有市民反映,河北区金沙江路的仲景堂药店招牌上就违规使用了红十字标志。
市民孙先生前天晚上在河北区金沙江路仲景堂药店经过时,发现药店的招牌上出现了一个红十字和绿色树叶组成的标志。昨天上午,记者来到金沙江路,在现场看到情况确如读者反映。随后,记者又走访了仲景堂大药房的多家连锁店,发现津塘路店、尖山路店、迎水道店都使用这样的标志。
记者随后来到天津仲景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负责人姚女士表示,这个标志不是公司的商标,只是比较通用的药店的标志。
记者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其中在第四章第18条看到,红十字标志不得用于药店、兽医站。记者随后致电天津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也证实了这一说法。
对于药店负责人所说的通用药店标志,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表示,全国药品零售企业统一标志为“绿十字”。该商标已经国家工商局注册,其图案为白底绿十字,并衬以绿叶。
仲景堂负责人姚女士表示,之前确实不清楚相关规定,将会对使用红十字标志的几家药店进行更换。
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留言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如删除或支付稿酬,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