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著作权法》称呼,在中国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无论称为版权,还是著作权,首先要搞清楚:版权和著作权是一种权利,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权利。
这种权利是人创造的,是人们运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智慧,在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各种作品中创造的。作者在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各种原创作品的同时,也为自己创造了一种权利,这种权利就称为版权,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著作权。由此可见,版权是受法律保护、决定作品归属和所有权的一种权利。
版权与法律保护的其他权利相同之处,是这种权利可以由权利人授权使用或者转让。就像受法律保护的财产权,权利人可以授权其他人使用或者转让一样,受法律保护的版权,经权利人同意,也可以授权其他人使用,也可以将版权转让给其他人。
版权与其他权利的最大不同,是版权可以随着作品的传播复制而被转移和复制。也就是说,随着原创作品的传播和复制,原创作品的版权随之转移到原创作品的传播品和复制品当中。法律不仅保护权利人的原创作品版权,而且保护权利人的原创作品传播品复制品的版权,以及因为原创作品的传播复制而产生的相关邻接权。例如,某作家创造了一篇长篇小说,法律不仅保护该作家对这篇长篇小说原创作品的版权,而且保护该作家对这篇长篇小说复制品的版权,以及将这篇小说翻译成外文的翻译权,改编成电影或电视居的改编权。
简而言之,版权是一种人类创造的、受法律保护的、存在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各种作品中的无形的、可转让的、可复制的一种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