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包含的种类
发明专利包含产品发明专利与方法发明专利两种
1、产品发明:(包括物质发明)是人们通过研究开发出来的关于各种新产品、新材料、新物质等的技术方案。主要包括:制造品,如机器、设备以及各种用品;材料,如化学物质、组合物等;具有新用途的产品。
2、方法发明:指人们为制造产品或解决某个技术课题而研究开发出来的操作方法,制造方法以及工艺流程等技术方案。主要包括:制造方法,即制造特定产品的方法;以及其他方法,如测量方法、分析方法、通信方法等;产品的新用途。
如何申请发明专利
(一)发明专利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要提供技术交底书给专利代理人,按照专利法规定要将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内容写成完整而详细的说明书,其内容公开的充分程度要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依照说明书能够实现为准。
2、发明专利申请要提供以下资料:
(1)专利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2)专利申请的名称;
(3)专利申请所属技术领域;
(4)就专利申请人所知,写明对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并且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5)专利申请中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目的;
(6)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并且能够达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目的;
(7)发明或实用新型与背景技术相比具有的有交往效果;
(8)提供专利申请要求保护的产品附图;
(9)对照附图详细描述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最好方式。
(二)把握专利申请时间
我国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根据这一规定,企业应该选择好申请的时间,通常情况下越早越好。
1、专利申请要求优先权时间。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要求优先权的应该在首次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提出。根据这一规定,企业如果欲要求优先权,将有十二个月的主动掌握时间。
2、专利申请公开时间。我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3、发明专利申请实审请求时间。我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之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根据这一规定,企业将有三年的主动掌握时间。
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时间。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时间一般为四个月,答复第二次及以后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时间一般为两个月,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申请人还可以申请一般为两个月的延长期。这些规定为申请人提供了数月可主动掌握的时间。
(三)积极提交发明专利申请所需材料
我国专利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还规定:"自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日起至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前,任何人均可以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企业应该学会运用上述规定,当企业急于获得专利权时,应该主动提交相关资料以帮助审查员更快地对是否能授予专利权作出判断;当竞争对手的专利公布后,应积极研究,力求从中发现不具备专利性或不符合专利法要求之所在,及时向专利审查部门提供证明,给该专利申请的最终授权设置障碍,或延缓该专利申请授权成功。